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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实践类课程2022年申报和2021年结题的通知



关于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实践类课程

2022年申报和2021年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平台优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决定开展新一轮的综合实验实践课程申报和2021年课程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实验实践类课程申报

(一)申报原则

1.素养提升原则。课程申报须满足大学生综合素养(人文、科学、艺术素养或信息与传媒素养)与综合能力(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需求。

  2.实验实践原则。课程开设地点需在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课程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原则上均为实验或实训项目,如是理论课程,则实验(实训)课时须占总课时的2/3以上。

3.通识性原则。课程纳入通识②课程模块,与现有通识教学计划不得冲突,面向全校学生。每门课程为24-32课时,1学分。课程实施主讲教师负责制,可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

4.优先发展原则。多位教师联合申报2门及以上课程,并形成课程群的优先;能与中心现有课程形成衔接与递进关系的课程优先;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前沿性,满足学生素养培养需求的课程优先;能与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实践活动相衔接,促进学生创新创业的课程优先。

(二)申报类型

1.定向课程

1)《口语表达与思维训练》

2)《面塑》

3)《大学生行为调查与分析》

2.常规课程

含新开设的课程和在原有课程基础上开发的提升课程。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课程申报人填写《实验实践类课程增设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课程概况、课程简介按样表要求翻译成英文,其他提供中文即可)(附件2),发送至文科中心邮箱:wkzx@zjnu.cn,截止日期1110日,逾期不予受理。任课教师原则上须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中心初评。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经费保障

对立项建设的课程给予经费支持,定向课程每门3500元,常规课程每门3000元,结题审核通过后,凭正式发票予以一次性报销。

(五)开课要求

立项建设课程负责人须撰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并在2023年面向学生开课。

二、2020-2021年课程建设项目结题

(一)报送材料

1.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附件3

2.课程指导书(一份)。指导书应为教师根据首轮实验实训课程上课情况修改后的最终修订稿。

3.首次上课的学生作品、实验报告、考核内容等相关材料。

(二)验收程序

1.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于11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文科实验中心(29―415,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wkzx@zjnu.cn。需结题项目见附件4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验收结果。

3.不能按时报送相关结题材料或专家评审不通过的,可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允许延期一年结题(已延期项目不可延期),到时仍不能完成的,将终止项目的建设,收回资助的经费。

4.联 系 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82298533698533

教务处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O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实验实践课程增设申请表.doc

附件2 教学大纲样表.doc

附件3.结题报告.doc

附件4.2021年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doc

附件5:延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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