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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实践类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平台优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决定开展新一轮的综合实验实训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素养提升原则。课程申报须满足大学生综合素养(人文、科学、艺术素养或信息与传媒素养)与综合能力(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需求。

     2.实验实践原则。课程开设地点需在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课程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原则上均为实验或实训项目,如是理论课程,则实验(实训)课时须占总课时的2/3以上。

     3.通识性原则。课程纳入通识②课程模块,与现有通识教学计划不得冲突,面向全校学生。每门课程为24-32课时,1学分。课程实施主讲教师负责制,可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

     4.优先发展原则。多位教师联合申报2门及以上课程,并形成课程群的优先;能与中心现有课程形成衔接与递进关系的课程优先;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前沿性,满足学生素养培养需求的课程优先;能与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创新实践活动相衔接,促进学生创新创业的课程优先。

二、申报类型

1.定向课程

1)口语表达与思维训练

2)面塑

3)大学生行为调查与分析

2.常规课程

    含新开设的课程和在原有课程基础上开发的提升课程。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课程申报人填写《实验实践类课程增设申请表》,并撰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课程概况、课程简介按样表要求翻译成英文,其他提供中文即可),发送至文科中心邮箱:wkzx@zjnu.cn,截止日期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任课教师原则上须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中心初评。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经费保障

       对立项建设的课程给予经费支持,定向课程每门3500元,常规课程每门3000元。结题审核通过后,凭正式发票予以一次性报销。

四、开课要求

       立项建设课程负责人须撰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并在2022年面向学生开课。

 

 

 实验实践课程增设申请表.doc教学大纲样表.doc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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